“反倾销起诉”对钢铁行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短线影响不大长线面临考验日前,美国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十几个国家的热轧薄板出口美国实施“反倾销起诉”,其中涉及国内的企业有6家。这6家企业是上海宝钢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河南安阳钢铁集团公司、辽宁本溪钢铁集团公司和山东莱芜钢铁集团公司。被诉倾销幅度从13.6%到548.87%不等,其中中国为35.19%-40.20%。此次反倾销的产品即通常所说的热轧薄板,包括:花纹板、热轧酸洗薄板、镀层板等。
从行业总体情况看,我国钢材出口量仅占总产量的比重不足10%,对美国的出口仅占3.2%。因此,本次美国实施反倾销起诉,虽对未来的钢材出口形势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但短期内还不足以对钢铁工业的发展构成威胁。此外,从被起诉的热轧薄板产品看,大部分是由上市公司的母公司生产,因此,反倾销起诉基本上不会影响钢铁类上市公司的业绩。
鼓励钢材出口一向是促进国内经济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目前也是钢铁行业“控制总量”的重要战略措施之一。宝钢等大型企业不仅把扩大出口作为取得外汇收支平衡,减少限产损失的手段,更把扩大出口作为企业的发展战略,作为今后进入世贸,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措施。但出口数量的增加必然会受到贸易保护主义的阻挠,在国际贸易中合理的保护也应属正当防卫范围。但针对国外的反倾销起诉,能否继续占住一席之地,对国内钢铁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和参与国际市场的应变能力都是一次考验,也是难得的积累经验的机会。这次6家企业对美的反倾销起诉,采取积极应诉的态度,充分表明了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勇气和在钢材市场上的竞争实力。
倾销作为一种国际贸易行为由来已久。倾销的法律定义通常以《关税及贸易总协定》为依据,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包括三个构成条件:一是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二是此行为给进口国产业化造成了损害;三是损害与低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目前世界钢铁贸易量已占世界总贸易量的3-4%。近年来,随着国际钢铁贸易的快速发展,反倾销案件也急剧增加。1998年世界贸易中反倾销立案共229件,其中钢铁产品为79件,占33%,并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近年来,尽管国际钢铁产品贸易日趋活跃,但从整体来看,世界钢材总量上是供大于求的。其次,受国际外汇市场美元升值,保持持续强势以及俄罗斯卢布大幅度贬值促进俄罗斯的钢材大量出口的影响,使国际钢材市场价格持续低迷,钢材进口国出于保护本国钢铁工业目的,也需要限制低价钢材进口,防止冲击国内市场。
中国的钢铁工业通过近10年的发展,在技术、装备水平,产品数量、质量方面已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大大增强了钢材出口能力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另外,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钢铁贸易也会加大,我国参与国际贸易的机会也会更加频繁。近几年全世界钢产量增长趋势平缓,基本保持在7.2-7.6亿吨水平,但世界钢材的出口量却呈上升趋势,由1990年的1.71亿吨,占当年世界钢材产量的21.3%,增加到1999年的2.6亿吨,占当年世界钢材产量的35%。从钢材贸易结构看,板管材占贸易量的65%。贸易量增长明显超过钢产量的增长,反映出钢材市场全球一体化步伐进一步加快。与此同时,钢材贸易竞争也不断加剧,世界各国的贸易保护开始抬头,反倾销案件此起彼伏。近些年我国的钢铁业已受理8起反倾销诉讼,其中4起胜诉,2起败诉,2起正在审理中。主要涉及金融制品、中板、冷轧薄板、铁合金和此次热轧薄板等产品的出口。从长远看,如何应对“反倾销起诉”将是我国钢铁工业必须面对的一项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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