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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管理重划“工作界面” 工信部面临三大挑战

发表时间:2008-7-10 何芳 史宝华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正式挂牌,它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之间,关于汽车管理职能的重新划分,逐渐清晰。

  6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正式挂牌,它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之间,关于汽车管理职能的重新划分,逐渐清晰。

  “目前工信部的三定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正在等待最后批准。我们与有关部委,特别是发改委已经基本划清了工作界面。”6月21日,工信部副部长苗圩在烟台召开的一次中汽协会议上透露。

  苗圩同时表示,未来工信部的定位是行业管理,要处理好与综合管理的关系。具体的内容包括“三管”和“两防止”,三管为管规划、管标准、管政策;防止走老路,防止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大部制管理也将主要依靠地方、部门和中介组织,工信部要驾驭好信息化和工业化两个轮子。”

  发改委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产业政策司的汽车职能将划给工信部,工业司汽车管理的职能也要部分划给工信部。“今后汽车行业的管理,发改委和工信部这两个机构都会参与。产业政策司大部分都要转移,工业司下面的车辆船舶处是否离开发改委还没有最终确定。各个处要一个一个的过。”

  对于调整后相关职能部门的定位,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咨询委员会秘书长滕伯乐认为,未来发改委的管理职能应该更加宏观,新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则会更加贴近行业。

  从发改委到工信部

  发改委内部涉及汽车行业管理的两个部门分别是:产业政策司的产业协调二处和工业司的车辆船舶处。

  目前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共有7个处室,包括综合处、产业发展处、产业结构处、产业组织处、产业协调一处、产业协调二处、服务业发展处,其中管理汽车的职能集中在产业协调二处。它的主要职能是,拟订机动车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的实施细则,组织审查和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按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的表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排在第一位的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因此,发改委产业司职能自然会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据了解,目前发改委产业司7个处室中除了服务业发展处之外的6个处室,相关职能都将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改委工业司主要职能是工业宏观政策制定和分行业战略、政策制定,下设综合处,石化化工处,冶金处,稀土建材处,车辆船舶处,装备处,轻工纺织处,禁化武办监管处,禁化武办核查处共计九个处。

  除了对汽车投资项目进行审批,工业司车辆船舶处的主要职能还包括起草规范机动车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涉及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管理规章、指导拟订车辆技术法规和标准。

  “在发改委‘三定’方案下来之前,还不能完全认定工信部将是未来管理汽车行业的领导部门。”滕伯乐个人认为,工信部的重点应该强化在行业中的指导作用。不仅仅是发改委,工信部还要处理好与商务部、财政部等涉及汽车行业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应对多头管理

  随着汽车管理职能的变迁,多头管理的问题再次引起关注。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杜芳慈认为,工信部的成立只是集中了部分发改委管理汽车的职能,对于原来汽车行业管理散乱的局面有一定的归拢,但是不能在根本上解决汽车多头管理的问题。

  “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何让部门各司其职、摆准位置、加强沟通、防止越位,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根据滕伯乐的初步统计,目前有23个国家机关涉及汽车管理。“不过,多头管理的问题还要一步一步解决。这里面有体制的问题,国家与地方权力分割以及财政分灶是我们的国情。”

  近年来,陆续出台的汽车管理政策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已经初步形成政策体系包括:综合类的(如产业政策、结构调整通知);汽车产品管理政策类(如公告管理、认证制度等);汽车销售管理政策(如品牌销售管理办法等);二手车流通交易管理;进口管理政策(如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等);汽车消费环境政策(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等)。

  除了发改委之外,汽车管理部门还包括,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环保总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中国银监会等等。

  7月4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扬在参加“中国汽车高端人才发展研讨会”时对本报记者说:“汽车行业多头管理由来已久,但并没有阻碍汽车产业的发展。我们不怕多头管理,但仍然希望工业和信息化部成立后能够改变汽车行业多头管理的局面。”

  从原来的中汽总公司,机械部汽车司、国家经贸委、发改委,到现在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汽车行业管理的主体经过多次变化。“每改一步都前进一步,希望越改越好。不管改革如何进行,都要用新的理念,找出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有效方法。”滕伯乐表示。

责任编辑: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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