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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S招投标的三个误区与三点建议

2018/12/18        作者:王爱民      
关键字:MES  
作为智能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MES市场如火如荼,一片热闹景象。但MES实施成功率不高,市场竞争激烈,低价竞争频发,这些无不在困扰着制造型企业与MES供应商。
    作为智能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MES市场如火如荼,一片热闹景象。但MES实施成功率不高,市场竞争激烈,低价竞争频发,这些无不在困扰着制造型企业与MES供应商。本文MES资深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数字化制造研究所所长王爱民教授基于丰富的MES招投标评审经验,以评审专家视角为您总结出MES招投标的三个误区与相关建议。
 
    智能制造轰轰烈烈,MES建设风风火火。
 
    作为智能制造主战场的车间,MES已经成为绝大部分制造企业的必然选择。制造企业不管是出于自身真实需要,还是“追风赶时髦”,几乎都在紧张地策划引进MES或寻求改进已有系统。
 
    作为复杂系统和重要投资,企业对MES的采购都非常重视,一般采取招投标方式,期望通过严谨规范的流程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尽管前期小心翼翼,但由于种种原因,很多企业MES的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甚至是以失败告终。作为MES建设重要决策阶段的招投标这道关口,没有有效地发挥应有作用,是其重要的原因之一。
 
    笔者结合自己参加和跟踪的一些MES招投标评审经历,总结出3个方面需要改进的误区。一点浅见,仅供参考。
 
    无业务不具体,易陷“简单化”误区
 
    由于具有企业管理经验和工艺知识深厚沉淀,MES不同于硬件装置,通过调试验证或者第三方测试判定就可以进行评判。作为车间工作有序协调开展的协同系统,MES要深入融合业务,所有参与方都应以此为出发点和考量点。同时,MES技术条款也必须能够进行客观评判,这也是目前招投标中各方要重视的关键。
 
    一是,招投双方应遵循“功能场景化”思路。MES应用必须与管理业务流程、工艺业务流程等紧密结合,才能将发标和应标的意图和效果描述清楚和表达明白,绝不是一个个孤立功能的简单罗列。对“标的”如何理解和如何响应?招投双方应共同遵循“功能场景化”思路进行无歧义的表达。而现实情况是,大部分招投标文档中与流程融合应用场景的提炼表达:几乎空白。
 
    二是,招投双方应统一“评价客观化”标准。任何系统的建设都是有验收或评价标准的,MES也不例外,但目前MES的定量细化标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虽然我国在2006年发布了一个MES规范,但实在是、实在是、实在是太简单了。那需要什么?依靠招投双方对MES的一致性深度理解,以MES与业务深入融合为出发点,对每个需求、每个目标都要有面向业务应用效果的细化、量化的评价条件和标准。但目前所见MES招投标文档中,这方面却是严重欠缺的。如果没有评价标准,将来又怎么响应“标的”?怎么评价“对标”的程度呢?
 
    如果忽视了MES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根本出发点和考量点,将其简单化,必然导致混乱的过程和失控的结果,项目失败是在所难免的了。
 
    无量化猜测多,易陷“模糊化”误区
 
    招标方提供的标的应该是招投标的依据,但不同企业的“用心”程度也差距甚大。有时候甚至简单地以二十多年前ISA95定义的功能为依据,而不是从自身的业务需求出发来进行梳理,所列的需求是否是自身真正需要的、是否真正表达了自己的意图,都是要打问号的。据笔者目前所见,很多招标方对自身功能需求的分析与表述严重不到位,过于粗糙与模糊,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一是,多总体少细节,条款理解易偏差。标的中随处可见“实现什么、支持什么、达到什么”等,对相关细节的描述却严重缺失。比如,实现设备日制管理,其包含的内涵就很多,一般应该包括结合企业工作日历的基本出勤模式自动设置、特定设备单天日制设置、某时间段内某台/所有设备日制设置、特定单个日期所有设备日制设置等细化性的内容,这样的标的才清楚,投标方也才好有个清晰的对照。
 
    二是,只定性不定量,实施过程多隐患。答标时,不能简单地说我有这个功能或者“响应标书要求”就可以了,很多投标文件与功能内涵对应的验证条件及相关描述往往严重不足。比如,支持插单这种常见的需求,内涵就非常丰富,应该给出:多大规模并行订单生产的条件下实现插单响应,应该进一步给出:受影响订单是重排还是保留原方案下的适应性调整(比如受影响订单工序所安排的设备保持不变等考虑)等限制性细化要求,而不仅仅是简单响应一下条款就可以了。当然,在上述条件下插单响应时间指标等最好也要给出。
 
    如果标的不清楚,在建设执行时,就会演变成:需求总是颠覆性调整,建设始终是从头开始,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折磨。就如同射击运动员,标靶不仅是移动的,还是模糊闪烁的,甚至是消失后重新出现的。人为地将做事的难度大幅度提升,那还怎么做事?那还怎么能够保证事情能做成和做好?
 
    有结果无过程,易陷“空洞化”误区
 
    投标方尽管准备了厚厚的标书,但很多情况下能看得出来,其实就是用之前的资料堆砌或者简单修改的,应付的成分很大,更严重的可能是文不对题或者是不对标。就算是看起来是用心准备的标书,往往也存在很大的不足,主要是没有体现过程论证的思维。
 
    一是,只给目标结果,方案分解不够。有些投标方投机取巧地沿袭了业主的总体/定性描述,给出一些功能框架和方块流程或者软件界面,就说满足要求了,您是想让专家去猜或者替你想象吗?您感觉在这种情况下,专家能给您高分吗?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投标方缺少对业务需求的理解,尤其在招标方需求存在模糊或歧义的时候,不能进行深入阐释,更别提细化分解以及随后的过程性方案了。
 
    二是,指标层次不分,让人难以信服。招标方在发标需求中一般会指明一些指标,但这种指标一般都是最终的效果或者效能指标,作为投标方,不仅要保证最终指标,还要分解过程性的技术指标并阐明如何实现和能够达到什么程度,这样招标方和评审专家才能信服你的方案和思路。
 
    MES对标,一定不是简单的字面上或最终结果的文字照抄就可以的,必须领会招标方需求,从过程方案和指标的角度保证最终结果。那些直接说自己满足的投标方,其实都是在避重就轻甚至是想蒙混过关。对标不清楚,还要让人相信你方案思路满足标书要求,不能这样自信吧?
 
    针对上述MES招投标的误区,提出如下三点建议,仅供参考。
 
    (1)作为评审专家,应该清醒认识到MES与业务深度融合的特点,必须从应用场景和精细评价方面,按照业务关联而不是孤立功能模块的思路,按照需求与响应定量化对照评价的思路,本着为招标方负责任把关的态度,抓住核心重点,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2)作为招标方,应该在标书中给出细化、定量、明确而没有歧义的需求表达,从标的源头上杜绝业务不明、功能不细、目标不清、考核模糊的现象发生。如果自己有能力梳理需求自然最好,如有必要可引入外智进行诊断和提炼。
 
    (3)作为投标方,应该把握招标方真实的需求意图,从过程角度而不是仅仅从最终结果的角度,秉持一种论证的思维进行对标,以此指导准备标书文件并在其中体现。就如同学生答题一样,只写最终答案甚至只抄题目而没有过程,估计也得不了多少分吧。
 
    尽管MES招投标是各方角力和妥协的过程,但也是保证MES成功建设的前提,是需要严格把握的第一道关口。我们不希望“当雪崩发生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局面发生,我们希望 “当成功庆祝时,所有参与方都是共赢的”局面出现。
责任编辑: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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