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新产品开发管理
为规范新产品开发经费管理,研究院制定了型号产品工程专项经费管理要求,按经费来源将其划分为自主研发和型号牵引研制2种。自主研发产品的研制经费以单位自筹为主,对于提升至院级管理的重要通用产品,研究院可视情况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对于自主研发产品,产品开发分为立项沦证、原理样机研制、工程样机研制3个阶段。新产品在项目立项、设计、试验、生产、验收等开发全过程中的计划管理、经费管理、质量管理、成熟度认定等活动均由设计单位牵头负责,研究院只负责备案及更新型谱。
对于型号牵引产品,完全按照型号研制流程开展工作,分立项论证、方案研制、初样研制、试样研制4个阶段。型号项目团队负责根据型谱和研究院发展要求提出开发项目,提出研制任务书,与产品研制单位共同承担产品研制任务,新产品开发主管部门组织立项和验收评审,产品总师对评审的技术T作负责,研究院主管产品化领导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确定具有决策权。为确保新产品开发丁作的实施,要求完成各阶段成熟度认定工作后再开展型号转阶段评审。
新产品开发与更新换代的工作流程包括立项申请、方案论证、原理样机研制、工程样机(工程产品)研制、任务产品(飞行产品)研制5个阶段,每个阶段完成相应的产品成熟度控制要求,其基本工作流程如图4所示。
图4 新产品开发及更新换代工作流程图
3. 产品选用管理
研究院通过制定产品选用管理办法规范了在研和在役型号的产品选用要求,基本工作流程如图5和6所示。针对在研型号,产品选用的控制点主要在项目立项论证阶段和方案阶段,并按照总体、分系统2个层次逐级把控。各分系统负责组织本系统的选用方案评审,研究院产品选用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全型号的产品选用方案评审,型号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分别对评审的技术工作负责,研究院产品总师/副总师参与评审。型号“两总”系统具有产品选用方案的决策权,对型号技术方案全面负责。在初样、试样阶段,主要对选用产品的适应性和接口匹配性等进行考核、验证,并同化技术状态。如选用产品技术状态需要更改的,由型号总工程师和产品总师共同确认。另外,为确保产品选用真正嵌入型号研制程序,将型号研制各阶段的产品选用评审结果作为型号通过转阶段评审的必要条件之一。
图5 新研型号产品选用工作流程图
图6 在役型号产品选用工作流程图
针对在役型号,仅规定了产品选用应执行的基本原则,未设置控制点。对于新研型号,项目立项和方案阶段主要是对产品选用方案进行控制;初样和试样阶段重点对选用产品的技术状态进行有效控制、固化。